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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成、工作原理和适用范围

    2018年09月21日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成、工作原理和适用范围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成

    由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及电器火灾监控系统组成。

    1.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由火灾报警控制器、触发器件和火灾警报装置组成。

    (1)触发器件

    包括火灾探测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2)火灾警报装置

    用以接收、显示和传递火灾报警信号,并能发出控制信号的控制指示设备。

    (3)火灾警报装置

    用以发出区别于环境声、光的火灾警报信号的装置。

    (4)电源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属于消防用电设备,其主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备用电池可采用蓄电池。

    2.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气控制装置(防火卷帘控制器、气体灭火控制器等)、消防电动装置、消防联动模块、消火栓按钮、消防应急广播设备、消防电话等设备和组件组成。

    (1)消防联动控制器

    核心组件,通过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的火灾报警信息,按预设逻辑对建筑内设置的自动消防系统设施进行联动控制。

    (2)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用于接收并显示保护区域内的火灾探测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门及卷帘系统、电梯、消防电源、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消防通信等各类消防系统及系统中的各类消防设备设施运行的动态信息和消防管理信息,还具有信息传输和记录功能。

    (3)消防电气控制装置

    用于控制各类消防电气设备,并将相应设备的工作状态反馈给消防联动控制器进行显示。

    (4)消防电动装置

    用于实现电动消防设施的电气驱动和释放。

    (5)消防联动模块

    用于消防联动控制器和其所连接的受控设备之间信号传输的设备,包括输入模块、输出模块和输入输出模块。

    (6)消火栓按钮

    用于手动启动消火栓系统的控制按钮。

    (7)消防应急广播设备

    由控制和指示装置、声频功率放大器、传声器、扬声器、广播分配装置、电源装置组成,通过控制功率放大器和扬声器进行应急广播的设备。

    (8)消防电话

    用于消防控制室与建筑物中各部位之间通话的电话系统。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作原理

    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是核心组件。

    1.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1)探测器发现:发生火灾火灾探测器报警至火灾报警控制器,确认报警信息并显示报警部位,启动火灾报警装置。

    (2)人员发现:发生火灾按下手动火灾报警按钮触动发送报警信息至火灾报警控制器,确认报警信息并显示报警部位,启动火灾报警装置。

    2.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火灾发生时,火灾探测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等触发信号传输至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按照预设的逻辑关系对接收到的触发信号进行识别判断,在满足逻辑关系条件时,按照预设的控制时序启动相应的自动消防系统设施。也可通过操作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直接启动相应的消防系统设施,并接受显示消防系统设施的动作反馈信息。

    (三)系统适用范围

    1.区域报警系统

    适用于仅需要报警,不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的保护对象。

    2.集中报警系统

    适用于具有联动要求的保护对象。

    3.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一般适用于建筑群或体量很大的保护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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